根据《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和《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肢体残疾分为四个等级,具体如下:
1. 肢体残疾等级划分
肢体残疾按残疾程度分为四级,从重到轻依次为:
- 一级: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需要他人帮助。
- 二级:基本上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但部分活动可借助辅助器具完成。
- 三级:能部分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但存在一定限制。
- 四级:能基本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但某些活动能力较弱。
2. 评定标准
肢体残疾的评定主要依据残疾者在无辅助器具帮助下,对八项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的评分,包括:
- 端坐
- 站立
- 行走
- 穿衣
- 洗漱
- 进餐
- 入厕
- 写字
评分规则:
- 能独立完成一项活动计1分;
- 完成困难计0.5分;
- 不能完成计0分。
根据总分划分等级:
- 一级:评分在0-3分之间;
- 二级:评分在3.5-6分之间;
- 三级:评分在6.5-9分之间;
- 四级:评分在9.5-10分之间。
3. 参考来源
以上信息参考自《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
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或具体案例,可以进一步咨询相关部门或查阅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