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的特大爆炸案发生于2019年3月21日,事故直接原因是涉事企业长期违法贮存硝化废料引发自燃爆炸,经济损失近20亿元,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化工行业最严重的安全事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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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核心原因: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旧固废库内违法贮存的硝化废料积热自燃,导致连锁爆炸。硝化废料具有易燃易爆特性,按规定贮存不得超过1年,但涉事企业违规堆放超7年,且多次瞒报、偷排危险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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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多重违法事实:包括未批先建固废仓库、伪造环评报告、实际控制人用车间主任挂名法人等6类严重违规行为。此前该企业因污染环境罪被刑事处罚,但未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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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追责与警示:2020年11月,7家涉事单位及53名责任人被判刑,原企业总经理获刑20年;江苏省两名副省长因监管失职被问责。事故暴露了地方监管流于形式、中介机构造假等问题。
安全生产无小事,此案警示企业必须严守环保与安全红线,公众也应主动监督举报隐患(如拨打12345),共同防范悲剧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