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国多地防火期结束时间集中在6月15日,但不同地区存在差异。例如,云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正镶白旗等地明确防火期截止日为6月15日,而四川省达州市等南方地区则于5月31日结束。高火险期通常为3月至5月,部分地区如黑龙江增设秋季防火期,需特别注意地方政府可能动态调整期限并发布禁火令。
- 地域差异显著:北方省份(如黑龙江、内蒙古)防火期普遍较长,部分延续至6月中旬;南方(如四川、浙江)多在5月底前结束。高海拔或特殊生态区(如大小兴安岭)可能延长至夏季。
- 高火险期管控更严:3月至5月是火灾高发时段,多地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例如,云南高火险期禁止烧荒、野炊等行为,违者面临法律处罚。
- 动态调整机制:县级以上政府可据气候条件提前或延后防火期,并划定封山区域。如巴彦淖尔市将戒严期分为春秋两段,灵活应对风险。
- 违规后果严重:防火期内未经批准用火可能被罚款、拘留,引发火灾则需承担刑事责任。检查站对进出人员实行火种集中保管和实名登记。
提示:公众可通过12119火警电话举报火情,并关注当地政府公告获取最新防火政策。进入林区草原务必遵守防火检查,避免携带火种,共同维护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