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火险期时间为春季的4月20日至5月31日和秋季的10月1日至10月31日。
一、春季高火险期(4月20日至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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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特点:春季吉林省气温逐渐回升,但降水相对较少,空气干燥,风力较大。这种气候条件极易使森林草原等植被变得干燥易燃,一旦遇到明火或高温源,便容易引发火灾,且火势蔓延速度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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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被状况:经过冬季,森林草原中的枯枝落叶等可燃物积累较多,为火灾的发生提供了充足的燃料。随着气温升高,植物开始生长,但新长出的枝叶含水量较低,也增加了火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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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活动影响:春季是农事活动的繁忙时期,如烧荒、点烧秸秆等行为时有发生,这些野外用火如果管理不善,很容易引发森林火灾。清明节期间上坟烧纸等传统祭祀活动也是重要的火灾隐患。
二、秋季高火险期(10月1日至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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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特点:秋季吉林省降水减少,天气晴朗干燥,风力较强,与春季类似,这样的气象条件使得森林草原等植被的水分含量降低,变得干燥易燃,火灾风险大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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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被状况:经过夏季的生长,森林草原中植被茂密,到了秋季,部分植物开始枯萎凋零,地面堆积了大量的落叶、枯草等可燃物,增加了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和蔓延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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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事活动及其他因素:秋季是秋收的季节,一些农民可能会在田间焚烧秸秆等,这成为火灾的重要隐患之一。人们在户外游玩、野炊等活动也可能因用火不慎而引发森林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