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防火期为每年的3月15日至6月15日(春季)和9月15日至11月30日(秋季)。
春季防火期
- 时间:3月15日至6月15日
- 高火险期:4月20日至5月31日
春季是吉林省森林草原防火的关键时期,由于气温回升、风干物燥,加之清明节等传统节日期间祭祀活动增多,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加大。春季防火期内,相关部门会加强火源管理,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并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防火意识。
秋季防火期
- 时间:9月15日至11月30日
- 高火险期:10月1日至10月31日
秋季也是吉林省森林草原防火的重要时期,由于秋季气候干燥,风大物燥,加之农事用火增多,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同样较大。秋季防火期内,相关部门也会加强火源管理,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并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防火意识。
防火措施
在防火期内,相关部门会采取以下措施:
- 火源管理:严格控制野外用火,禁止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内擅自野外用火,严禁野外吸烟、上坟烧纸、烧香、燃放鞭炮等行为。
- 宣传教育: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 气象预警:与气象部门建立联合火险会商和发布制度,及时向社会公众预警。
- 巡查检查:加强对重点区域和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巡查、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