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宣化区烟花爆竹最新政策:全域全时段禁燃禁放
根据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政府发布的最新通告,宣化区行政区域内已全面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这一政策旨在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和噪音污染。
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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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售禁燃区域
- 宣化区:全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包括“孔明灯”等。
- 其他区县:张家口市其他区县也应参照类似规定执行,具体以当地政府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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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时段和地点限制
- 春节期间:在春节等传统节日期间,可能允许在指定的安全区域内限时燃放,但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 非指定区域:除特别批准外,一般居民区内、加油站、林木密集区等高危区域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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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罚措施
-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甚至拘留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行为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众责任与义务
- 自觉遵守规定:广大市民应增强安全意识,主动配合政府工作,不购买、不燃放非法或不符合标准的烟花爆竹。
- 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如发现有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及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其他相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举报联系方式
- 张家口市公安局宣化分局:110
- 宣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0313-3380210
- 宣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313-3883003
- 宣化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0313-3238211
总结
希望广大民众能够理解和支持政府采取的这些必要措施,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请大家继续保持警惕,注意自身及他人的安全,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