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办理
生育津贴的申领主体和流程如下:
一、申领主体
-
单位办理为主
生育津贴通常由用人单位统一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无需职工个人办理。
-
特殊情况下个人申请
若单位拒绝办理或存在特殊情况(如企业关闭、单位注销等),职工本人可向社保部门申请。
二、申领流程
-
材料准备
需提交以下材料:
-
宝宝出生证明、出院小结(医院盖章+医生签名);
-
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
-
外地生产需额外上传生育证明。
-
-
线上申请
通过当地政务网或社保平台提交材料,选择生育业务管理模块,按指引填写个人信息、产假天数(顺产98/128天,剖腹产/多胞胎增加15天)及分娩日期。
-
审核与发放
-
单位提交申请后,社保部门审核通过,津贴先拨付至单位账户;
-
部分地区支持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
-
若单位已发放产假工资,生育津贴到账后需扣除已发金额。
-
三、注意事项
-
单位责任
单位需依法缴纳生育保险费,未缴则无法申领;
若单位不配合,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地区差异
具体申领流程和材料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四、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职工无需个人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