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各区教育局发布的2025年春季学期转学通知,结合相关政策和要求,以下是综合信息整理:
一、转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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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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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天津市户籍(含居住证持有人子女)的七、八年级学生可申请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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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户籍学生需满足:
- 外省市或本市外区户籍,且具有全国电子学籍,学籍状态为“在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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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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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且房产所有人须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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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产房屋需持有全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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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要求
- 学生需具有全国电子学籍,且“全国学籍查询”状态为“在校”。
二、各区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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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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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时间 :2024年12月16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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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原则 :学位紧张,统筹安排区内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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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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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时间 :2025年2月7日、8日(分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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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政策 :芦台三中自2025年春季起不再接收转入学生,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一安置到芦台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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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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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时间 :2025年2月10日(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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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 :逾期未到校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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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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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时间 :2025年1月6日-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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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仅限2023级(初二)、2024级(初一)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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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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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各区登记时间已明确,错过登记将影响转学资格,需提前准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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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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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规则 :部分学校(如芦台三中)已明确停止接收转入学生,需关注最新通知。
建议家长根据学生户籍、房产及学籍情况,结合目标学校招生政策,及时完成网上登记并准备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