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2025年的转学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转学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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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区户籍学生 :确因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变更(人户合一)需要转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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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已经于2023年11月到学区片所属学校进行转学登记。
- 转学申请及办理手续时间 :
- 本区户籍有转学需求的学生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4年6月17日—21日下午3:30—4:30到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学校核查居民户口本、产权证。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学校填写相关登记表,并将电子版上报教体局小学室,转学纸介材料按规定时间现场核查,待审核通过后准许转学,并于开学前、后一周办理相关手续。
- 本学期无空余学位学校 :
-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中的相关指标,滨海新区以下学校或年级不接收转入学生。
- 初中转学对象 :
- 要求转入塘沽、汉沽、大港、油田的七、八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
- 登记审核时间 :
- 2025年1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预计于2025年2月11日左右通知入学)。
- 登记审核地点 :
- 参见附件1,在指定学校登记。
- 审核材料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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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户口(含蓝印)学生 :应提交学生户口本原件首页、学生本人页、法定监护人页(1人即可)、监护人自有住房房本(或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件,如有户口没有自有住房,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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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应提交法定监护人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正反面)或居住证电子信息凭证、学生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法定监护人页(1人即可)、法定监护人在转入区域的务工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各页)、法定监护人在转入区域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等。
- 高中转学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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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级具有滨海新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入滨海新区普通高中,须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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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须具有滨海新区常住户籍,学生户籍迁入滨海新区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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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须为具有全国电子学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的2024级学生,截至此次报名结束的2024年12月30日,经学籍管理服务平台“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须为2024级外省市普通高中“在校”状态。
- 转学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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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天津市中学学籍管理规定,高中转学遵循户籍属地管理原则,且普通高中为非义务教育阶段,新区各高中学校结合自身资源情况采取择优录取的方式接收未在津参加过中考的申请转入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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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天津参加过中考的申请转入学生,如曾被我区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但最终放弃,此次申请由外省市普通高中转入我区,只允许转入原录取学校;未被录取过的申请转入学生须结合学生户籍情况和天津中考成绩,按照当年我区中招政策和可提供学位学校实际,只可申请转入当年录取分数线低于学生天津中考成绩的学校。
- 其他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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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学生不具备指标推荐资格。自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小学毕业申请回户籍地升学的学生,到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推荐时,须与申请回河西区就读时的户籍及房产信息一致,方可参与指标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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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及家长要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各项材料均真实有效,户籍材料后期将由公安部门进行核查。如因提供虚假证件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入学就读的,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建议家长和学生在办理转学手续前,仔细阅读相关政策和要求,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申请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