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的停暖时间因城市和年份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安排如下:
一、常规停暖时间范围
-
大连市
停暖时间通常为 2023年4月5日 开始,具体调整或延长以当年气温变化为准。
-
葫芦岛市
停暖时间约为 2023年3月31日24时 结束,同样可能根据气温调整。
-
沈阳市
停暖时间与葫芦岛一致,为 2023年3月31日24时 ,气温波动可能引发调整。
二、其他说明
-
法规依据
根据《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全省大部分城市(除大连外)的供热时间统一为 11月5日至次年3月31日 ,但大连市因气候特点延长至 4月5日 。
-
调整机制
停暖时间每年可能因实际气温变化调整,例如2024年预计停暖时间缩短至 3月底至4月上旬 ,但需以当年官方通知为准。
-
注意事项
停暖后建议不要立即放空暖气系统中的水,以软化水防止管道腐蚀。
三、温度建议
- 法定最低温度为 18℃ ,但建议根据家庭实际需求调整至 22-26℃ ,以达到舒适度与节能的平衡。
以上信息综合了近年气象数据及政府公开资料,具体以当年官方发布的停暖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