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取暖费用发放标准以城乡困难群体为重点,2024年城乡低保和特困家庭分别按1000元/户、800元/户发放,全省累计发放1.37亿元覆盖16.19万户。 城市低保家庭取暖补助近年持续提标,燃气供暖居民单价为5.71元/平方米·月,退休人员可享3900元/年取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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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困难群体救助标准
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是取暖补贴的核心覆盖对象。城市家庭每户1000元,农村家庭每户800元,资金通常在供暖季前(9月底)完成发放。2024年全省发放总额达1.37亿元,惠及16.19万户家庭,政策连续多年实施,累计发放金额超9亿元。 -
城市低保家庭提标动态
城市低保家庭补助近年逐步提高:“三无对象”家庭从300元/户增至600元/户,一般低保家庭从150元/户提至350元/户。提标资金由省、州县财政共同承担,确保11月前发放到位,缓解燃料价格上涨压力。 -
燃气供暖收费标准
居民燃气供暖按套内面积5.71元/平方米·月计费,非居民为7.163元/平方米·月。西宁市供暖期为每年10月15日至次年4月15日,支持微信、手机银行等多渠道缴费,方便用户线上操作。 -
退休人员专项补贴
企业退休人员可领取3900元/年取暖补贴,高于邻省甘肃(1250元),但低于宁夏(4500元)。补贴与养老金分开发放,直接增加退休人员冬季收入。 -
清洁取暖政策支持
省级奖补资金优先支持公共建筑清洁能源改造,如学校、医院等,通过财政引导推动三江源地区清洁取暖项目落地,兼顾环保与民生需求。
青海省取暖费用政策形成“救助+补贴+清洁能源”多维度体系,建议困难家庭关注民政部门通知,退休人员可通过社保渠道查询补贴到账情况,普通居民需按时缴纳供暖费以确保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