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陕西宝鸡市低保申请条件如下:
一、基本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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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状况
需持有当地常住户口,非农业户口申请城市低保,农业户口申请农村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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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收入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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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月人均收入标准为610-63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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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标准为492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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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
家庭财产需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条件,具体标准因地区而异。
二、特殊群体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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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离家庭或长期宗教从业者
- 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连续居住3年(含)以上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可向宗教团体或户籍所在地镇(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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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边缘家庭
- 重病患者(如重大疾病、残疾人)、60周岁(含)以上全护理老年人、长期重病患者等,可参照“单人户”直接纳入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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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性支出困难家庭
- 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因疾病、残疾等产生的刚性支出超出家庭承受能力时,可参照“单人户”申请。
三、不纳入低保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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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月人均收入超标
若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但低于2倍以上,且家庭成员中有人患重大疾病或残疾,可单独申请,但需扣除刚性支出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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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劳动能力未就业者
夫妻双方均40岁以下、健康、有劳动能力但长期未就业或拒绝就业安置的家庭,不纳入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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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超标家庭
拥有两套及以上住宅(每套50平方米以上)、机动车辆等超过规定标准的家庭,不享受低保。
四、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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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
向户籍所在地镇(街)提交书面申请,需提供身份证明、收入证明、财产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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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确认
镇(街)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收入、财产及家庭成员信息,确认是否符合条件。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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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管理 :低保对象实行定期复核,收入、财产状况发生变化时需及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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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需提供户籍簿、收入流水、财产清单、医疗证明等材料,具体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自宝鸡市政府最新政策文件,如需进一步确认,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