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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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权利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时,既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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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负责任制
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需先行赔付,不得推诿。若属于生产者责任,经营者赔偿后可追偿;若属于经营者责任,生产者赔偿后可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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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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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生产或经营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损失3倍的赔偿金,不足1000元按1000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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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性赔偿适用于故意生产或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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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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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生产经营者需遵守食品安全标准,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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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若食品存在标签、说明书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误导消费者,不适用惩罚性赔偿。
三、法律依据与争议解决
- 本条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制定,未明确规定的情形适用其他相关法律。
以上内容综合了2025年最新修订版本,确保与现行法律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