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158天+育儿假20天
浙江省育儿假规定如下:
一、产假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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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 :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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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产假 :生育一孩延长60天,总计158天;生育二孩、三孩分别延长90天,总计188天。
二、育儿假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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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每年各享10天育儿假 ,在子女3周岁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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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期间待遇 :工资、奖金、社保等由用人单位照发,不影响晋级、调薪或工龄计算。
三、其他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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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 :男方享受15天护理假,与产假同步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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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助 :女方因非应保未保原因未享产假时,政府可给予适当经济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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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家庭附加假 :独生子女且家庭老年人年满60周岁,每年可享5天陪护父母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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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支持 :县(市、区)政府可对提供托育服务的单位给予补助,或对婴幼儿家庭发放育儿津贴。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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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需在当年内使用,不可结转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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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实施细节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例如杭州等地可能对政策有细化调整。
以上政策体现了浙江省对生育家庭的支持,通过延长产假、增加育儿假时长及提供配套保障,助力家庭平衡工作与育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