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育儿假是强制性规定,夫妻在子女3周岁内每年各享10天带薪假,且不得用年假抵扣,用人单位需依法保障。
- 政策依据: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育儿假为法定权益,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职工,期间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不变。
- 休假规则:假期按自然年计算,当年未休视为放弃,不可叠加或结转;不包含法定节假日与休息日,需一次性或分次使用。
- 违规后果:若企业拒绝批假或强制抵扣年假,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法院判例明确支持劳动者维权。
浙江同步配套产假延长(一孩158天、二孩三孩188天)及男方15天护理假,形成多层次生育支持体系。
提示:建议职工留存书面申请记录,遇纠纷时及时寻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