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学时,公需30+专业60
关于内蒙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定,综合近年政策文件,主要包含以下要点:
一、学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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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需累计完成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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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需科目 :不少于30学时(含法律法规、政策理论等基础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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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科目 :不少于60学时(含行业前沿、新技术等专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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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核验
学习需在自治区范围内完成,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专业机构核定学时后,全区通用。
二、培训内容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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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需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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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党的二十大精神、数字技术、绿色发展等2025年重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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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网络培训形式,考试合格后取得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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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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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行业主管部门或专业机构根据实际需求确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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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方式包括线上课程、线下讲座、实践操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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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果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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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中级职称时,需完成近三年累计学时(符合减免政策者除外);
学习成果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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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与激励
继续教育情况纳入单位绩效考核体系,与薪酬、晋升挂钩。
四、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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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引导与行业自律
建立政府调控、行业指导、单位自主、个人自觉的运行机制,形成多元化投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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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与评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定期对培训工作进行监督评估,确保质量和效果。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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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2025年继续教育培训从1月1日至12月31日截止,盟市和单位可补学往年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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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管理 :2025年起全面实行网上审验卡,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以上规定综合了2017-2025年自治区官方文件,确保政策连贯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