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烟花爆竹禁放政策因地区而异,综合2023-2025年最新通告如下:
一、禁放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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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禁放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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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2023年1月1日起,市区中环线内及重点区域(如交通枢纽、医疗机构、学校等)全面禁放,2024年扩大至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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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镜湖区、弋江区等4个区域禁止燃放,无为市、鸠江区等7个区域限制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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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2023年全域禁放,庐江县、巢湖市非禁放区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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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市:如铜陵市(重点管理区)、亳州市谯城区(2025年3月31日前)、徽县城区(农历除夕至正月十五)等均有明确禁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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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管理区域
包括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交通枢纽、医疗机构、学校、易燃易爆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输变电设施、山林、公园等重点防火区。
二、禁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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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禁放 :蚌埠市、合肥市等城市全年禁放,部分城市仅限特定节假日(如春节、元宵节)允许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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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时段禁放 :徽县城区仅允许农历除夕至正月十五燃放,其他时间禁止。
三、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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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燃放 :由公安、城管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情节严重者处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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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储存 :查处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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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 :启动III级响应时,合肥等城市加大执法检查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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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奖励 :举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
五、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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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的特例 :黄山市保持2023年政策,春节等法定假日禁放,非禁放区域限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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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蚌埠市2024年将禁放范围扩大至全市,需以最新通告为准。
建议出行前通过当地政府官网或官方公众号查询最新禁放规定,避免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