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对社会治理提出了新要求,强调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具体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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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需各方共同参与,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等在党的领导下协同合作,推动治理方式从单向管理向良性互动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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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实现治理理念科学化、结构合理化、方式精细化、过程民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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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安全稳定:防范政治安全风险,确保社会稳定,解决社会矛盾,防控社会治安风险,保障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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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治理效能: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源头治理能力,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治理精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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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法治保障: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立法,规范行政执法,提升群众法治观念,保障群众依法参与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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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社会活力:创新社会治理理念,尊重人民主体地位,鼓励公众参与,促进社会和谐有序发展。
这些要求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旨在构建更加公平、有效、和谐的社会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