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征地最新政策综合如下:
一、补偿标准体系
-
土地补偿标准
-
旱田 :平均每亩5.3万元(普通征收)或5.8万元(基本农田)
-
水田 :平均每亩9万元(普通征收)或9.9万元(基本农田)
-
菜田 :平均每亩15万元
-
其他农用地 :平均每亩13.8万元
-
工矿用地/空闲地 :平均每亩13.6万元
-
-
安置补助费
根据土地类型和区位差异调整,未明确具体数值
-
青苗及附着物补偿
由地方政府另行规定执行,不包含在土地补偿费中
二、政策调整与规范
-
区片综合地价机制
2024年11月20日起实施,需将40%以上土地用于基础设施,且开发需经村民三分之二同意
- 调整周期 :至少每三年重新公布一次
-
土地征收程序
-
需经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三分之二同意或村代表同意
-
征收前需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未经登记房屋需现场确认
-
-
社会保障保障
-
被征地农民可自主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新修订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于2025年11月20日正式实施
-
三、特殊项目示例
-
西夏区垦地融合项目 :涉及农一队、农八队等集体土地征收,具体补偿方案需结合项目规划执行
-
中卫市某村征地 :用于宝中铁路扩能改造,补偿依据自治区政策及地方指导意见
四、其他注意事项
-
宅基地政策 :严格“一户一宅”,异地建房需退回原宅基地
-
规划要求 :新建农房需符合村庄规划,优先利用原有宅基地
以上政策综合了土地补偿、安置保障及社会保障等多方面内容,体现了宁夏在规范征地与维护农民权益上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