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2020年退休金上调方案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调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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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范围 :2019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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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范围 :覆盖全省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现养老金调整办法的完全并轨。
二、调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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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69元,2020年全省养老金月人均增加213元,调整幅度达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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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钩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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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挂钩 :15年及以下每年增加45元,15年以上每增加1年增加3元(不满1年按1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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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挂钩 :以2019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0.8%,低于15元按15元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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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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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苦边远地区倾斜 :根据退休地区类别(二至六类),每月分别增加10-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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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倾斜 :70-74岁、75-79岁、80岁及以上退休人员,每月分别增加20元、40元、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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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倾斜 :调整后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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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整时间与资金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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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时间 :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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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发放 :新增养老金预计在2020年7月底前发放到位。
四、其他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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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排名 :调整后青海养老金总体水平居全国第二,仅次于西藏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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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导向 :通过加大定额调整权重、降低挂钩比例,缩小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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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苦地区倾斜 :连续11年享受因自然条件艰苦增加的养老金,2020年全体退休人员月人均再增加14元。
以上方案综合了国家政策与地方实际情况,体现了“控高提低、向艰苦地区倾斜”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