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种业若干规定通过政策创新和制度优化,显著提升了种质资源引进便利化水平,推动种业国际交流与合作,为南繁硅谷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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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下放与审批简化
将种子进出口许可证核发权限从国家部委下放至海南省农业农村、林业主管部门,大幅缩短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促进种子贸易便利化。 -
种质资源通关便利化
建立查验绿色通道和隔离种植场所考核互认机制,允许免于到场陪同查验,加快境外种质资源引进速度,支持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中转基地建设。 -
促进种业全链条发展
推动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建设种业交易场所,整合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及知识产权贸易,强化创新链、产业链与资金链融合。 -
强化生物安全与监管
在提升便利化的明确事中事后监管要求,确保境外引种生物安全风险可控,平衡开放与安全。
海南自贸港种业新规以“小切口”立法解决关键问题,既服务国家种业振兴战略,又为全球种业合作提供“海南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