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十味”道地药材的遴选程序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阶段,综合了地方特色与产业发展需求:
一、地方推荐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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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推荐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中药材筛选,需提交推荐意见及详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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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筛选
市级部门汇总县级推荐材料,筛选出1-2种具备代表性的中药材作为候选。
二、专家评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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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评审团队
自治区中医药局联合中药产业、中医临床、药检及行业协会等领域的知名专家,对候选药材进行专业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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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与流程
评审团队根据“一脉相承,古今皆同”“质量稳定,精益求精”等原则,结合中药材的药效、产地、种植环境等综合因素,初步遴选出15种中药材作为“桂十味”候选。
三、部门审定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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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合审定
自治区中医药局与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药监局等八部门共同参与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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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与最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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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评审结果进行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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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无异议后,由自治区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领导小组最终审定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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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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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原则 :既保留传统道地药材的延续性(“一脉相承”),又注重适应现代需求(“物随地变,择优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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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导向 :针对广西中药材以品种多但大宗药材少的特点,遴选程序特别强调区域特色药材的挖掘与推广。
通过以上程序,广西成功将肉桂、罗汉果、八角茴香等具有地方特色且疗效显著的中药材纳入“桂十味”体系,旨在提升广西中药材的产业竞争力和学术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