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许昌市全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包括中心城区、县(市)主城区及乡镇建成区,仅允许特定节庆活动经审批后在指定区域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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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禁放范围
魏都区、建安区、东城区、开发区、示范区全行政区域全年禁放,重点管控文峰广场、春秋楼、曹魏古城等景区周边。 -
县(市)主城区禁放区域
长葛市、禹州市、鄢陵县、襄城县的主城区(含街道办事处辖区)全年禁放,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同步纳入管控。 -
特殊场所全年禁放
包括加油站、学校、医院、养老院、文物保护单位等,以及高铁沿线、高速公路收费站周边500米内。 -
例外情形
市级以上重大庆典活动需经公安机关审批,方可在指定空旷场地燃放,且须使用环保型烟花。
2025年许昌市将通过电子监控、社区巡查、举报奖励等方式强化监管,建议市民选择电子鞭炮、灯光秀等环保方式庆祝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