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相关法规,食品小作坊的认定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定义
食品小作坊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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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
需有明确的生产加工地点,且该场所需与生活区域有效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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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较少
通常指从业人员人数较少,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或行业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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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加工规模较小
生产能力有限,设备设施相对简单。
二、法律依据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小作坊实行登记管理,需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三、登记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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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需提交营业执照、生产加工场所证明、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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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
由乡(镇)市场监督所受理,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办理周期通常为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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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
需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包括进货查验、产品检验等义务。若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将依法没收不合格产品并处罚款。
四、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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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作坊与小摊点的区别 :小摊点通常指无固定场所或经营规模更小的食品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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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情形 :若小作坊能证明不知情且能追溯进货来源,可免予处罚。
建议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个体工商户咨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获取最新登记指南和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