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寒日和冬至日的日照要求,综合国家标准及各地实践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一、日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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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寒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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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时间 :8: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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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要求 :满窗日照不少于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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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大寒日是冬季日照时间最短的一天,但太阳高度角较高,实际采光效果可能优于冬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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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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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时间 :9: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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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要求 :满窗日照不少于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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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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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居住建筑、医疗建筑等需满足冬至日2小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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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儿所、幼儿园活动用房及中小学教学楼需满足冬至日2小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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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算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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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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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寒日:8: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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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至日:9: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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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区改建项目可酌情降低标准,但大寒日不得低于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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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日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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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冬至日9:00-15:00为基准,满窗日照需覆盖该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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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寒日采用相同时段,但有效日照时间增加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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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间距
- 楼间距需满足:楼高与楼间距≥1.2:1,确保底层住宅冬至日获得1小时日照。
三、应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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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测量 :每层应至少有一个居室满足日照标准,测量时需考虑遮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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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调整 :早期标准以冬至日为基准,后因城市建筑密集等问题改为以大寒日为准,但部分城市仍采用冬至日标准。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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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区改造 :可降低标准,但不得低于大寒日1小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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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建筑 :新增设施不得降低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
以上标准综合了国家规范与地方实践,具体执行时需结合当地气候条件、城市规划及建筑密度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