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55号文件,该文件明确指出土地征收试点工作将首先在以下地区开展:
一、试点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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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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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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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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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
二、征收范围与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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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范围
试点地区将探索按每亩6万元的标准征收土地,并要求被征收土地的农民缴纳养老社保,但文件未明确提及是否会导致农民失去土地承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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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构成
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6万元/亩)和农民应缴纳的养老社保费用,但未详细说明扣除成本后的实际收入情况。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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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件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于2023年12月28日修订通过,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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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开信息中未提及其他地区是否跟进试点,仅明确济南等四地为先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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