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春的标准在气象学上有着明确的规定,主要依据连续5天的滑动平均气温变化来判定,具体标准如下:
一、核心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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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度范围
连续5天的滑动平均气温需稳定在10℃以上且低于22℃之间,作为春季开始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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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动平均法的优势
该方法以当天及前4天的5天数据求平均值,能更平滑地反映气温波动,避免因短期极端天气影响判断。
二、季节划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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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结束 :当滑动平均气温连续5天超过22℃时,标志着春季结束,夏季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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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差异 :我国南北入春时间差异显著,南方地区(如浙江、广东)通常在4月前入春,而东北北部地区(如漠河)需等到5月中旬以后。
三、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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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日判定 :在满足连续5天≥10℃的条件下,从这5天对应的9天实测数据中,选取第一个达到标准的日期作为春季起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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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调整 :若初次判断的起始日期比常年偏早15天以上,需进行二次确认。
四、实际应用意义
该标准综合考虑植物生长规律和农业活动需求,10℃作为植物生长的关键阈值,22℃则与夏季高温特征相关联。例如,南京站数据显示,2025年3月11日连续5天日平均气温稳定达10℃以上,被判定为入春。
以上标准均依据《气候季节划分》等权威气象规范制定,确保了科学性和通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