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有信息,黑龙江省的最低工资标准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需注意区分:
一、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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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标准(截至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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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 :哈尔滨市区(除呼兰、阿城区、双城区)及大庆市区为 2080元/月 ,小时最低工资19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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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 :哈尔滨市呼兰区、阿城区及齐齐哈尔、牡丹江等7个城市市区为1850元/月,小时17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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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 :伊春、黑河等市及全省其他县市为1750元/月,小时16.5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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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调整情况
- 2021年5月1日,黑龙江曾执行过最低工资标准,但根据2025年最新数据,该标准已调整至上述水平。
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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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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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标准 :全省城市低保标准为 573元/人月 (2024年8月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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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标准 :年人均不低于 4017元 (2024年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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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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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保需满足: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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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需为贫困农户,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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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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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 是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适用于全日制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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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 是政府为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而提供的补贴,适用于无法通过劳动获得足够收入的人群。- 若需了解具体执行情况,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劳动保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