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虞城县芒种桥乡处理土地争议及违法占地案件的结果,综合相关信息如下:
一、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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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争议处理决定
芒种桥乡人民政府于2008年10月31日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确认争议宅基地所有权归蔡道口西村第二村民组,使用权由张启云继续使用。该决定经虞城县人民政府复议维持后,王德才仍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但一审法院最终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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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处理情况
2010年,张某某因不服该处理决定提起诉讼,虞城县人民法院于2009年作出行政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维持了原处理决定。至2023年,该案件未再有公开信息显示有新的处理结果。
二、违法占地案件处理结果
2022年,网传“芒种桥乡麦田长出十层高楼”的信息引发关注,经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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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建筑位于芒种桥村317省道北侧,占地面积403平方米,属集体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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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2个单元共40套小户型住宅,未对外出售,目前处于全面停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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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种桥乡及相关部门已依法立案查处,责任人正在接受调查,乡政府被要求加强属地监管。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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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属争议 :历史案件经多级政府处理,最终司法程序未改变原处理结果,争议双方未再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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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占地案件 :2022年发现并立案查处,但具体处理结果未在公开信息中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