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石嘴山郑二虎的犯罪事实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一、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
郑二虎自2008年起通过成立石嘴山市鹏德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依托,逐步网罗郑自明、徐志军、梁正东、张茂恒等30余人,形成以郑二虎为组织、领导者的稳定犯罪集团。该组织以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长期控制石嘴山地区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插手民间纠纷和经济纠纷,形成“以赌养黑、以黑护黑”的犯罪模式。
二、主要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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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
郑二虎组织成员在石嘴山地区大肆开设赌场,通过赌博敛财,并用非法收入支付组织成员工资、场地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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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软暴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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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 :多次以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催要赌债,导致多名企业主无法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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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殴打他人 :插手民间纠纷时,常采取殴打、威胁等手段逼迫他人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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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 :通过威胁曝光隐私、破坏经营等方式,迫使他人接受非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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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务与寻衅滋事
组织成员多次公然抗拒执法,随意殴打警察,严重破坏司法机关权威。通过寻衅滋事制造社会混乱,扩大犯罪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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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与敲诈勒索
以虚假投资、高利贷等手段诈骗他人财物,并通过威胁曝光隐私、制造恐慌等手段进一步敲诈。
三、社会危害性
该犯罪组织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秩序,导致多家企业倒闭,数百人失业。通过暴力手段欺压群众,引发社会恐慌,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2022年8月19日,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郑二虎等30人作出无期徒刑判决,体现了司法机关对黑社会性质犯罪的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