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春花
鹤壁市的市花是 迎春花 ,这一结论综合了多来源信息确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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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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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7月14日,鹤壁市第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正式决定,将迎春花定为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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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权威平台(如政府官网、百科等)均明确标注迎春花为鹤壁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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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学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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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春花属木犀科茉莉属落叶灌木,花期早(通常在2-4月开放),先花后叶,花色金黄,具有浓郁清香,是典型的“雪中四友”(与梅花、水仙、山茶花并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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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高30-500厘米,小枝细长,叶卵形至矩圆形,花单生于枝条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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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寓意
- 迎春花象征“开端”“希望”,与水仙、梅花、山茶花共同构成雪中四友,体现不畏严寒、适应力强的品质,契合鹤壁市市民的精神风貌。
迎春花不仅是鹤壁市官方认定的市花,其生物学特性和文化内涵也与城市形象紧密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