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政府及安阳市政府发布的2025年烟花爆竹管理政策,安阳市对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如下:
一、禁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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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全域禁放
安阳市行政区域内全年全时段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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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放区域
包括国家机关驻地、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重要军事设施、文物保护单位、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福利院、疗养院、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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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放种类
所有类型的烟花爆竹(包括A级、B级、C级及危险性大的拉炮、摔炮、孔明灯等)均属禁放范围。
二、违法违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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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违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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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罚款100-500元,构成治安违法的拘留15日以下,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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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烟花爆竹:没收非法物品,罚款200-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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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违规处罚
非法生产/经营企业:责令停止违法活动,罚款2万-10万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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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区域管理 :县城区内全域全时段禁放,具体范围以当地最新通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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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力度 :2025年春节期间,全省共打击非法生产窝点1个,取缔非法储存场所621个,查获烟花12万箱、爆竹6.5万件,拘留532人次。
建议广大居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公共安全和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