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包头市烟花爆竹管理相关规定,结合不同时段和区域要求,具体规定如下:
一、全年禁放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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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禁燃区
包括商业中心、居民密集区、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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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敏感区域
文物保护单位、加油站、燃气站、森林防火区等,同样全年禁放。
二、限时燃放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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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腊月二十三(小年)
17:00-次日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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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至正月初一
17:00-次日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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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初一至初五
每日6:00-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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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十五(元宵节)
6:00-23:00。
重污染天气 期间(根据气象部门发布),无论上述时段如何,均禁止燃放。
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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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拐区 :根据最新通告,石拐区全域未被划入禁放区域,但需注意,2025年是否恢复燃放仍需以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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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政策调整 :2024年曾短暂实施过全域禁放(2022年1月30日-2022年3月13日),但2025年政策已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不再适用。
四、违规处罚
违反禁放规定将面临罚款、没收非法物品等处罚,同时可能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建议 :燃放前需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规定,避免因违规引发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