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石首市关于烟花爆竹燃放的最新政策,结合相关规范要求,具体规定如下:
一、燃放时间与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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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燃放时段
2025年1月23日(腊月二十四)8:00至2月12日(正月十五)24:00期间,石首市中心城区设置6处集中燃放点,供市民在规定时段内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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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放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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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范围内禁止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包括中心城区和乡镇(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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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区域如才知广场、九曲湾游泳基地等被列为禁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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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活动管理
- 重大节庆活动需经公安机关批准,由专业单位组织燃放的焰火表演除外。
三、相关禁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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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活动
禁止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相关许可证需在2024年2月25日0时失效;
严厉打击携带火源、易燃易爆品进入林区等野外用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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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罚
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将加强执法检查,对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四、倡导文明风尚
- 倡导文明、节俭、低碳的生活方式,减少烟花爆竹使用,保护环境。
五、举报机制
- 发现违法违规燃放行为可通过举报电话等方式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注意事项 :若需在指定集中燃放点燃放,请提前了解具体位置并遵守现场秩序,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