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淄博市张店区2025年烟花爆竹禁放政策,结合各区县通告内容,具体规定如下:
一、禁放时间
-
全域禁放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张店区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
特殊时段 :仅在农历小年、除夕、正月初一、初五、正月十五允许燃放,但需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
二、禁放区域
-
张店区全域 :不设置任何烟花爆竹销售摊点,全域禁止燃放。
-
临淄区、淄川区 :分别于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20日起实施禁放,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违规处罚
-
行政处罚 :对违规燃放者,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依法处罚。
-
刑事责任 :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他措施
- 宣传与监管 :各街道通过党建活动、社会实践等方式加强宣传,公安机关联合多部门开展巡查执法。
温馨提示 :2025年淄博市烟花爆竹禁放政策已正式实施,请市民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