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最新政策,内蒙古兴安盟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如下:
一、2024年度缴存标准
-
缴存基数上限
2024年缴存基数上限为22,650元,依据是兴安盟2023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
缴存基数下限
-
乌兰浩特市 :1,910元
-
其他旗县市 :1,850元
下限标准根据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与职工个人工资无关。
-
-
缴存比例
继续执行5%-12%的缴存比例,具体比例由单位自主确定。
二、2025年预计调整标准(截至2025年4月)
根据2024年12月最新通知,2025年缴存基数下限预计为:
-
乌兰浩特市 :2,200元
-
其他旗县市 :2,140元
调整依据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三、注意事项
-
基数计算
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准,但不得超过上限,下限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政策时效性
以上数据为2024-2025年期间标准,具体执行以兴安盟住房公积金中心最新通知为准,建议定期关注官方渠道更新。
四、查询建议
若需确认2025年最终执行标准,建议通过以下方式获取:
-
访问兴安盟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或官方APP查询;
-
关注2025年1月发布的最新官方文件。
(注:2025年1月发布的通知中未提及上限调整,仅涉及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