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社保基数为12800元时,公积金月缴存额由个人和单位按比例共同缴纳,具体金额取决于当地规定的缴存比例(通常为5%-12%)。 例如,若双方均按12%比例缴存,则个人和单位每月各缴纳1536元,合计3072元;若按最低5%计算,则双方各缴640元,合计1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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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基数与比例
兴安盟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此处社保基数12800元即作为计算基准),但需符合当地上下限规定。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在5%-12%范围内选择,双方比例可相同或不同。 -
计算公式
个人月缴存额 = 缴存基数 × 个人比例
单位月缴存额 = 缴存基数 × 单位比例
总月缴存额 = 个人部分 + 单位部分。例如,基数12800元、比例10%时,月缴存总额为2560元。 -
政策限制
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超过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的3倍。若12800元超出兴安盟规定的上限,需按上限值计算。
提示:实际金额需以单位申报的缴存比例和当地最新政策为准,建议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或热线查询具体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