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六统一”是指在医疗保障领域实现六个核心方面的统一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统一覆盖范围
覆盖所有未参加职工医保或国家其他形式医疗保障的城乡居民,实行按年集中参保缴费,特困人员等可享受分类资助。
二、统一待遇标准
包括普通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住院保障等,执行统一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并动态调整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
三、统一基金预算管理
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全面编制医保基金收入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
四、统一基金调剂管理
省级统筹调剂金按比例分担各市基金缺口,差额部分由各市累计结余承担,确保基金中长期可持续运行。
五、统一经办服务
实现市、县两级经办管理,规范业务流程,推进“网上办”“掌上办”,重点优化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等高频事项。
六、统一信息系统
构建全省医保信息平台,整合参保登记、费用结算、药店管理等功能,并与民政、税务等部门实现数据共享。
总结 :山西通过“六统一”实现医保制度公平性和效率提升,确保参保人员跨区域享受一致服务。其他省份如山东、云南等在此基础上扩展了更多管理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