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流产生育津贴可在流产当月申请,但需在生育或流产后3个月内完成申领手续,部分地区如杭州要求6个月内申请,超期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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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窗口
浙江生育津贴的申请期限一般为流产后3个月内,但杭州等城市放宽至6个月。需注意,若生育保险缴费未满12个月,需在流产后6个月内补足缴费方可受理。 -
申请材料与流程
需提供流产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材料,由单位或个人提交至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常需15-30个工作日,津贴会直接打入社保卡或单位账户。 -
津贴发放标准
浙江部分地区(如嘉兴、杭州、宁波)正常生育津贴按128天计算,流产津贴则根据妊娠周期核定天数,具体标准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
到账时间
通过社保卡发放的津贴一般20个工作日内到账;若经单位中转,到账时间可能延长。
提示:建议尽早准备材料并咨询当地社保局,避免因超期或材料不全影响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