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元
根据浙江省现行政策,二胎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如下:
一、一次性生育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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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标准
符合生育登记条件的二孩家庭,可领取一次性补助5000元。
- 若所在城市政策有差异(如杭州、嘉兴、宁波按128天计算),需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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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需满足《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生育登记且生育二孩。
二、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实际产假天数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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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6000元/月 ÷ 30天/月 × 98天(含奖励假)= 19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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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 :6000元/月 ÷ 30天/月 × (98天 + 15天) = 22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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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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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4个月流产:6000元/月 ÷ 30天/月 × 15天 = 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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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4个月流产:6000元/月 ÷ 30天/月 × 42天 = 8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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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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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生育保险报销比例因地区而异,通常女方75%、男方50%,仅限一方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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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补贴叠加
若家庭同时符合其他补贴条件(如余杭区1200元、大观山村5000-50000元等),可叠加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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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效
需在生育后6个月内提交申请,超时可能视为主动放弃。
四、示例计算(以杭州为例)
若某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顺产二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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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 6000 ÷ 30 × 98 = 19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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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实发工资低于生育津贴,企业需补发差额。
以上信息综合自浙江省社保政策及各地最新规定,具体以当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