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社保基数21600元属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标准(27501元)的78.5%,略低于医疗保险基数上限(21210元),是2025年3-6月中山市企业职工 较高收入群体 的典型缴费基准。该基数适用于工资水平较高的参保人员,单位需按16%缴纳3456元/月,个人按8%缴纳1728元/月,合计5184元/月。
- 基数定位与适用性:21600元介于养老保险下限(4767元)和上限(27501元)之间,适用于月薪在2万以上的职工。若实际工资高于此数,仍需按21600元申报;低于则按实际工资计算,但不得低于下限4767元。
- 险种差异影响: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可直接采用21600元基数,但医疗保险需注意上限为21210元,超出部分按21210元计算。工伤保险则按行业风险费率(0.2%-1.4%)由单位全额承担。
- 灵活就业人员参考:若灵活就业者选择21600元为养老保险基数,需自行承担20%费用(4320元/月),但医疗保险基数需调整为4242-21210元范围内的合规值。
- 费用计算示例:以21600元为基数,企业职工每月社保总费用为养老保险(3456+1728)+失业保险(172.8+43.2)+工伤保险(约259.2元,按行业费率1.2%估算),合计约5660元。
提示:社保基数直接影响未来养老金和医保待遇,建议通过“粤税通”小程序实时核对缴费记录,确保申报准确。2025年7月可能调整基数标准,需关注中山市人社局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