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肇庆市社保政策,社保缴费基数存在上下限标准,具体如下:
一、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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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标准
全市统一执行全省统一上限: 19014元/月
适用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按职工本人工资确定)等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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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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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 :3126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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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2839元/月 **
下限为全省统一标准,适用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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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费基数计算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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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以职工上年度1-12月工资性收入月平均额为基数,若低于下限则按下限执行,高于上限则按上限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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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时间 :每年7月进行年度调整,次年1月生效。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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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缴费比例 :以缴费基数为基数,养老保险个人缴纳8%,医疗保险个人缴纳2%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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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若职工月工资低于下限,可能享受政府补贴;若高于上限,则无法获得补贴。
四、历史数据对比
2025年1月发布的政策文件中提到的2017年数据(如3262元、16308元等)已过时,实际执行以2024年最新标准为准。
5200元/月未达到肇庆市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需根据实际工资调整至3126元(下限)或19014元(上限)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