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缴费费率根据缴费主体和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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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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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按职工工资总额的6%-8.5%缴纳,具体比例由各统筹地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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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石家庄、保定等地明确用人单位费率降至6.5%(不含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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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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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企业:按全省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费率可降至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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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费率通常为7.3%-8.4%(含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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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工个人缴费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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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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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地区为2%,由单位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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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费率多为2%-9.5%,具体因地区和缴费基数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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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育保险合并后的调整
- 生育保险与医保合并后,用人单位总费率按两险之和确定,但个人仅需缴纳医保部分(2%)。
四、缴费基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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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下限为当地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为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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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于上限或低于下限的部分不计入基数。
五、地区差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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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城市政策存在差异,如成都单位费率8.3%,灵活就业人员9.5%;保定机关事业单位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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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以当地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