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每次都扣
医保起付线的扣除规则根据参保类型和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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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次累计起付线
职工医保采用分次累计计算方式,每年有两次住院起付线,分别按5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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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起付线为1100元(2025年最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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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线按50%计算(如首次1100元,第二次起付线为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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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达2000元后,后续住院无需再支付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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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上限
职工医保年度累计起付线为2000元,超过后无需再自付起付线,但需注意年度内累计医疗费用是否超过其他报销限额(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封顶线)。
二、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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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次累计起付线
居民医保同样采用分次累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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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起付线为1200元(2025年最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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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线按50%计算(如首次1200元,第二次起付线为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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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达3000元后,后续住院无需再支付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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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起付线
居民医保门诊费用按年度累计800元起报,超过部分按400元报销。
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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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次收取的例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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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放化疗 :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因放化疗多次住院时,起付线标准每次均按100元执行,不再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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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医院 :部分城市对异地医院起付线标准高于本地三级医院(如重庆、莱山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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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不同地区存在差异,例如喀什地区曾将一级医院起付线从100元调整为200元,西安则对第三次及以上住院起付线降至100元。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政策。
总结
医保起付线并非每次住院都单独扣除,而是按次累计计算。职工和居民医保均存在“年度累计上限”和“分次降低”的机制,且部分地区对特定疾病(如癌症放化疗)有专项政策。建议参保人员关注当地医保政策,合理规划就医行为以降低自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