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及税率标准,结合烟台地区社保基数4500元的情况,具体扣税计算如下:
一、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薪金 - 五险一金 - 起征点
其中:
-
起征点为3500元
-
五险一金按比例缴纳(单位3200元,个人1300元)
代入数据:
应纳税所得额 = 4500元 - 3200元(单位) - 1300元(个人) - 3500元 = -3500元
(结果为负数,说明无需纳税)
二、实际扣税情况
-
起征线内 :月工资4500元未超过3500元起征线,因此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
专项附加扣除 :若存在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附加扣除,需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但需符合扣除条件。
三、补充说明
-
五险一金 :具体缴纳比例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
-
税率表 :2018年税率表中,不超过1500元的部分适用3%税率,但结合起征点后,4500元月薪无需纳税。
山东烟台社保基数4500元的情况下, 每月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