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暂定2024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134号),山东济南2024年度社保基数标准如下:
1. 缴费基数上下限
- 上限:22078元/月
- 下限:4416元/月
2. 适用范围
- 适用于参保单位的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
- 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项目。
3. 执行时间
- 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4. 基数调整规则
- 若职工月工资低于下限(4416元),则按最低标准缴纳;若高于上限(22078元),则按最高标准缴纳;在上下限之间的,按实际工资缴纳。
5. 注意事项
- 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缴费基数,但不得低于下限标准。
- 2024年度社保基数调整工作将于2024年10月8日启动,参保单位需及时完成基数申报及差额补缴。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