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青岛,社保基数为10300元时,个人所得税的扣除金额需根据实际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关键影响因素包括社保缴费比例、专项附加扣除及个税起征点(5000元)。
-
社保扣除部分
青岛社保缴费比例通常为: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3%(个人部分),合计约10.3%。以基数10300元计算,每月社保个人缴费约为 1060.9元(10300×10.3%)。 -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税前工资减去社保费用及个税起征点后为应纳税所得额。例如:- 若月薪10300元,则应纳税所得额 = 10300 - 1060.9(社保) - 5000(起征点) = 4239.1元。
-
个税税率及速算扣除数
根据现行税率表,4239.1元属于3%—10%的区间(不超过36000元部分税率为3%),需缴纳个税 = 4239.1×3% - 0(速算扣除数) ≈ 127.17元。
提示:实际扣税可能因公积金、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房贷等)进一步减少,建议通过个税APP或财务部门核算精准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