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根据异地就医备案的相关政策,是否需要选择定点医院需根据就医类型和地区规定判断,具体说明如下:
一、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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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后无需指定定点医院
参保人员备案成功后,可在备案地(就医地)所有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住院费用,无需提前选择具体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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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 若需在非备案地转诊至其他城市就医,需提前办理转诊手续。
二、门诊费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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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备案后无需指定定点医院,可在备案地所有开通门诊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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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
部分城市(如北京、上海等)要求参保人员为门诊特定病种选择1-3家定点医疗机构。
三、操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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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材料
需提交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办理备案,部分城市支持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当地医保平台查询统筹区开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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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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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当地医保小程序,选择就医地并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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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部分平台备案时无需填写定点医院信息(如成都、西安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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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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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备案地未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先通过转诊流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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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城市政策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办理前通过官方渠道确认。
异地就医备案后无需指定定点医院,但需确保就医地已开通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