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医保局电话号码:
- 办公室电话:0468-3220011\cite{web_22:21}
- 综合咨询电话:0468-3340577
其他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
- 地址:鹤岗市向阳区红军路11号公积金大厦三楼\cite{web_22:21}
办公时间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主要职责
鹤岗市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包括:
-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本市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
- 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 组织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 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 组织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
- 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
- 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
- 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省际和市际间合作交流。
- 组织实施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规定,指导全市医疗保障行政和经办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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