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保和社保的转移办理,需根据参保人员的具体情况选择办理地点和方式,具体如下:
一、办理地点
-
转出地社保机构
需办理中止参保手续并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或《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
转入地社保机构
需提交转移申请并接收转出地发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办理接续手续。
二、办理流程
(一)转出地手续
-
中止参保并申请凭证
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如有)、原参保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等材料,到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中止参保手续,并申请开具参保凭证。
(二)转入地手续
-
提交转移申请
携带身份证、参保凭证、新就业单位证明(如劳动合同、入职证明)等材料,向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转移申请。
-
接收并确认信息
转入地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会向原参保地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办理个人账户资金划转及医保类型变更手续。
三、所需材料
-
必备材料 :身份证、社保卡、原参保地《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新就业单位证明。
-
补充材料 :户口簿、居住证(部分地区要求)。
四、办理时效
-
整个流程通常需 45个工作日 完成。
-
部分地区支持线上办理,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地方医保服务平台提交申请。
五、注意事项
-
医保转移与社保转移需分别办理 ,需同时向两地社保机构提交申请。
-
跨省转移时, 个人账户资金可划转,但统筹账户不转移 ,且只能在参保地使用。
-
办理前建议通过当地社保局官网或12333热线确认最新政策,避免遗漏材料或跑空。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操作细节,可访问当地社保官网或拨打12333热线咨询。